国际货运代理案例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PPT
货运代理案例分析:伪造提单进行诈骗的防范
1、同时,在信用证支付条款下,国内卖方应坚持采用船公司提单取代货代提单,防止货代提单诈骗。双方应将实际承运人签发的船公司提单作为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在实际承运人签发提单后,将该提单转交给国内卖方向银行结汇。
2、故被告在智利的代理于2月 日向收货人放货,但未收回正本提单。2月24日,Maria 称:“该集装箱按AMAZONE 的代表的指示已放行给收货人。
3、在一些地区,如美国,甚至会将倒签提单案例入刑事诈骗案处理。对于倒签提单,收货人可基于以下两点拒绝收货:货物跌价。
货运代理案例分析:用D/A记名提单编织的圈套
海运提单也是收货人在目的港据以向船公司或其代理提取货物的凭证。
银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接受注明货物将转运的提单(而不论其名称如何)信用证未明确规定禁止转运;如果信用证禁止转运,但货物是由集装箱运输,而且同一提单包括全程运输;如果信用证禁止转运,但提单上声明有承运人保留转运权的条款。所以,不成立。
案例:1997年,我国WK外贸公司向香港出口罐头一批共500箱,按照CIF HONGKONG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
同种货物的多点间发运或调拨: 考虑因素:各始发点的位置和运输条件、始发点的可发货数量、到达点位置和接卸条件、到达 点数量、各点间不同的里程价。
案例:1997年4月上海某公司与美国一代理商签订了一份金额为USD105,000的纺织品出口合同,6月初收到直接买户开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信用证要求出具记名XX公司的提单,并指定货物装运美国某船公司。
现在,航空货运业的通行模式是代理人向航空公司预订舱位并进行结算。然而,这种模式往往忽视了运输三角中最重要的一方——货主的利益。
货运代理案例分析:国际货物运输与交接案例集锦
[案例分析] 银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接受注明货物将转运的提单(而不论其名称如何)信用证未明确规定禁止转运;如果信用证禁止转运,但货物是由集装箱运输,而且同一提单包括全程运输;如果信用证禁止转运,但提单上声明有承运人保留转运权的条款。
年,我国WK外贸公司向香港出口罐头一批共500箱,按照CIF HONGKONG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
原告南通钰乐工艺玩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钰乐)与被告凯阳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凯阳货运)、美国先锋国际公司、香港金洋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无单放货赔偿纠纷一案,原告于2003年7月4日向本院提起诉讼。
年8月,品圆公司受科宁公司的委托,为科宁公司运输24只20英尺的集装箱货物,从上海至汕头。
2015年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3)
同年8月29日,“苏林立18”轮从上海港出发,开航当时船舶并无不适航的情况。
[案例分析] 银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接受注明货物将转运的提单(而不论其名称如何)信用证未明确规定禁止转运;如果信用证禁止转运,但货物是由集装箱运输,而且同一提单包括全程运输;如果信用证禁止转运,但提单上声明有承运人保留转运权的条款。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货运代理合同被视为有偿委托合同的一种 货运代理人承担以下义务:事务处理义务,除依约处理事务外,还包括依指示处理义务、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忠实义务和自己处理义务;报告义务;利益交付义务。
货物被提走转卖后,乙公司不但不按期向银行付款,而且再也无法联系,使甲公司货、款两空。【评析】在本案例中,乙公司使用了一个连环套:D/P见票即付———记名提单———D/A。
原告南通钰乐工艺玩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钰乐)与被告凯阳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凯阳货运)、美国先锋国际公司、香港金洋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无单放货赔偿纠纷一案,原告于2003年7月4日向本院提起诉讼。
这些工作联系面广,环节多,货主通常难以自行完成,因此国际货运代理业应运而生,把国际贸易货运业务相当繁杂的工作相对集中地办理,协调、统筹、理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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