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案例分析 海运航线案例
货运代理案例分析:用D/A记名提单编织的圈套
记名提单(Straight B/L)是指提单上的抬头人(即收货人)栏内填明特定的收货人名称,只能由该特定收货人提货,不能用背书的方式转让给第三者,因此记名提单不能流通。
本案例中就是典型的货代提单欺诈,日本B公司和日本D船务相互勾结,由日本D船务签发HOUSE提单,日本D船务作为契约承运人委托国内货运代理人中国C公司和实际承运人中国E船务公司订舱运输,由中国E公司向中国C公司签发海运提单。
(1)他们买货都喜欢用投标的方式来获得,住住忽略了对于卖方的认识,乱签买卖合约,忽视对卖方的信用调查,就贸然开出信用证证给没有“信用的人。
银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接受注明货物将转运的提单(而不论其名称如何)信用证未明确规定禁止转运;如果信用证禁止转运,但货物是由集装箱运输,而且同一提单包括全程运输;如果信用证禁止转运,但提单上声明有承运人保留转运权的条款。所以,不成立。
若能证明货物的灭失确实是由于船公司的相关人员的人为原因造成的,则船公司必须承担货物灭失的责任。
2010年国际货代案例分析之海运货物纠纷案
1、原告A公司因与被告盘B服装有限公司海运货物纠纷,向大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判令被告偿付原告32420元人民币赔偿,并承担诉讼费用1307元。 提单是物权凭证,收货人是被告,应由他赔偿损失。
3、[案例分析] 收到T/T后立即空运10000只打火机,然后,在装运有效期前海运剩余30000只打火机,随后递交全套单据向银行议付,单据上的数量与金额分别为30000只与3万美元。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在线等)
1、原告南通钰乐工艺玩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钰乐)与被告凯阳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凯阳货运)、美国先锋国际公司、香港金洋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无单放货赔偿纠纷一案,原告于2003年7月4日向本院提起诉讼。
2、指运人在托运单上正确地描述了包裹中货物的性质,但负责代为办理托运的空运代理在填写的航空货运单中,由于疏忽却未写明该包裹中易碎货物的性质。在目的地,卸货操作人员不知晓该包裹中货物的性质。
3、本人认为B航运公司,没有好好地检查货物,你干嘛又出具清洁提单(证明装船收货时货物一切良好),没好好检查,不是你错,是谁错啊!!抵你死 根据道理是这样,如果lz知道答案不是这样,记得这里告诉我哦。
4、次日19时30分,船舶航行至浙江温州洞头沿海海面,遇到了雷雨大风,19时50分,船舶开始下沉,直至船舶及货物、集装箱一同沉没,其中包括涉案的24只集装箱。
船舶保险案例分析
1、此次碰撞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潍洋”轮减压阀失灵,且该故障在船舶日常维护保养中是不能发现的。
2、一般情况下,船舶保险分为财产的保险,费用的保障和责任的保障,财产保险和费用保障一般的被保险人都会列在合同中,纠纷最为多的就是责任保障中的碰撞责任和法律责任。
3、不应当由保险赔偿。本案系民事侵权纠纷,而非保险合同纠纷。保险公司显然不是本案的当事人及义务赔偿人。同时,被告是该事故的终极赔偿义务人,一旦兑现赔偿,原告也即实现了损失赔偿权利。保险合同也自然终止。
4、在水渍险条件下,因为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也要赔,所以两艘船的陶瓷都可以得到赔偿。
货运代理案例分析:国际货物运输与交接案例集锦
[案例分析] 银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接受注明货物将转运的提单(而不论其名称如何)信用证未明确规定禁止转运;如果信用证禁止转运,但货物是由集装箱运输,而且同一提单包括全程运输;如果信用证禁止转运,但提单上声明有承运人保留转运权的条款。
运费:容重比0.032/0.030大于1,属于轻泡货。以体积计算运费。
上述种种原因,造成对国际海上货运代理合同认识上的诸多分歧,尤其是在货运代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方面。
年8月,品圆公司受科宁公司的委托,为科宁公司运输24只20英尺的集装箱货物,从上海至汕头。
指运人在托运单上正确地描述了包裹中货物的性质,但负责代为办理托运的空运代理在填写的航空货运单中,由于疏忽却未写明该包裹中易碎货物的性质。在目的地,卸货操作人员不知晓该包裹中货物的性质。
案例分析,关于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要专业的,谢谢哦!
其具体承保风险是:(1)火灾、爆炸;(2)船舶或驳船触礁、搁浅、沉没;(3)陆上运输工具倾覆或出轨;(4)在避难港卸货;(5)共同海损牺牲;(6)抛货。
平安险不保因自然灾害发生的意外,所以,A轮不获赔,B轮获赔。如果是水渍险,则都赔。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责任范围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责任起讫 (一)本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装上保险单所载起运港的海轮或驳船时开始,到卸离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的海轮或驳船时为止。
基本险除外责任:除外责任指保险不予负责的损失或费用,一般都有属非意外的、非偶然性的或须特约承保的风险。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因此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文章中的任何观点负责,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只用于提供信息阅读,无任何商业用途。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文章、内容、图片、音频、视频)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维护您的正当权益。